退換貨說明
1.收到商品後如發現有瑕疵、破損或配件短缺等狀況,需要辦理換貨,請於收到商品7天內聯絡我,並提供「姓名」、「訂單編號」、「連絡電話」、「退貨商品名稱」、「退貨原因及照片」等資料,客服人員收到後將會盡速協助您進行退換貨。
2.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7天鑑賞期(包含例假日)之權益,七日鑑賞期屬『考慮期』並非『試用期』,若商品如經拆封、使用、以致缺乏完整性即失去再販售價值時,恕無法退貨。
3.退換貨注意事項:退貨的商品必須回復原狀,亦必須回復至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 ( 包含主商品、附件、內外包裝、隨機文件、活動贈品等 )
4.商品包裝完整在非瑕疵的狀況下,拆封後不予退換貨,使用後如有任何不適問題,請立即停止使用並洽詢專業醫師後、出示醫師診療證明始能配合辦理退貨。
5.下列情形可能影響您的退貨權限:
* 在不影響您檢查商品情形下,您將商品包裝毀損、封條移除、吊牌拆除、貼膠移除或標籤拆除等情形
* 其他逾越檢查之必要或可歸責於您之事由,致商品有毀損、滅失或變更者。
6.若您已取得紙本發票,請於退貨時一併退還。
7.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,若原紙箱已遺失,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,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。若原廠包裝有損毀之情形,損壞之費用將於退款中扣抵;毀損嚴重者將無法退貨。
8.當您申請退換貨後,請主動向貨運人員索取單據,並保留至退換貨完成,以利日後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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